王俊杰
那一年,我和几位同事在一个村子里测定四旁树木的生长情况。来到街边一株大树旁边,同事们开始测量树高、胸径和冠幅。我取出生长锥,走到树下站定,在树干基部选准位置,弯腰钻取探芯,以便计数树龄。忽然,附近院子里冲出几只狗,狂吠着向我们扑来。我大吃一惊,立刻摘下生长锥的钻柄,站起身来,背靠大树,手持钻柄防身。我不敢转身逃跑,我知道自己的两条腿跑不赢狗们的四条腿,跑不了几步,狗们就会追上我,在我的后脚踝上狠准猛地种上几处狂犬病苗。同事们已经闪在一旁,聚在一起,一时被狗们的声势震慑,手足无措,不知怎样给我以有力援助,只能大声吆喝着,给我以声援。
我与狗们的对阵形式非常微妙。我手中的生长锥钻柄为钢管制成,拇指般粗细,一尺多长,五步之内足以抗衡狗们的尖牙利齿。五步之外是狗们的天下。狗们在五步之外形成半包围圈,一个个翻唇曝齿,凶相毕露,威吓我,向我挑衅。狗们同时狂叫乱骂,对我百般凌辱,大概是想引诱我出击,以便群起围攻,乱中取胜。我当然不会上狗们的当。但是,面对狗们的叫阵,我却束手无策。我自恃进化地位比狗们高,不甘自贬身份与狗们对骂。再说,我的词典中一时也找不到适于骂狗的词汇。骂它们为狗吗?它们本来就是狗。就像以水污水一样,毫无作用。
狗们见我至多挥一下手中的钻柄,不过虚张声势而已,于是更加猖狂。开始狂骂着呈扇形阵型向我步步紧逼。已经接近我的五步警戒线。肉搏大战一触即发。千钧一发之际,我猛然想到俗话“狗怕弯腰”,于是我猛地弯下腰,再迅速直起身来。狗们果然怯阵,仓皇后跳,然后收住阵脚,重新步步逼近。我则频频弯腰以便把狗们阻止在警戒线之外。
不久,狗们的主人听到叫骂声,从院中出来,喝住了狗们的无礼行为。我得以脱险。
后来读报,见到一则小知识称,狼也有怕人弯腰的天性。联想到狗由狼进化而来,顿有恍然大悟之感。狗和狼都天生怕人弯腰,正是狗起源于狼的强有力的证据。成语“狼心狗肺”恰恰点明狗狼一家亲,狗是被驯化成家畜的狼,狼则是世代野生的狗。
中国传统认为,心是灵魂的安身之所,是本性之所在;肺是呼吸接受外界影响的器官。心肺合称,则表示一个人或一只动物的本性优劣,以及接受影响和教化的能力。所以,中国人把没有心机,为人处事不动脑子的人形容为“没心没肺”。狼和狗在被激怒的时候,眼中凶光毕露,龇牙裂嘴,狰狞可怖,直欲把对方撕成碎片,其心肺中充斥的歹毒本性一览无遗。因此,“狼心狗肺”被用来比喻凶狠毒辣或忘恩负义,而且一般偏重于后面一个义项。
把狼与狗相提并论,斥之为忘恩负义,似乎对狼有些不公平。狗是人饲养的家畜,如果对主人发怒示威,确实是忘恩负义的行为。狼自然野生,未曾得到过人的恩惠,受到威胁时,亮齿发狠是正当自卫,何来忘恩负义之说呢?或许,另一句俗话可以用作狼忘恩负义的注脚。外婆疼外孙,全家人都对外孙百般呵护。有时外孙并不买帐,于是外婆就会笑骂一句“养不熟的白眼狼”。这句俗话暗示,确实有人养过狼,因而知道有些狼,特别是白眼狼,更是养不熟,的确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动物学家解释说,白眼狼的黑色瞳仁小,眼白多,视力差。狼天性机敏,戒备心理重,因而稍有风吹草,白眼狼就会对主人发狠示威。看来在历史上尽管已经有了狗,人们养家狗的同时,也偶尔少量养野狼,就像抚养家孙的同时抚养外孙一样。
关于狗的起源地,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狗起源于中东,另一种说法认为狗起源于东亚。
在法国科教电影《智人》中,对于狗的起源有一段极其精彩的演绎。
生活在中东山区的一群原始人,偶尔发现一个五六岁的男孩与一只狼在一起,男孩身上一丝不挂。于是人们赶跑狼,救下男孩,交给一名刚刚失去丈夫,还没有孩子的年轻妇女收养。开始时,那个孩子野性十足,不吃熟食,不从人手中取食,怕火,怕生人,常常畏缩在角落里哀嚎,简直就是一只人形的狼崽子。最终,在养母博大的母性感召下,男孩脱去狼性,回复人的习性。
人们发现自从部落里收养男孩之后,附近山坡上经常有一只狼徘徊嚎叫,而那个男孩听到狼嚎时,不仅不害怕,反而表现得异常兴奋,总想跑去见狼。养母怕发生意外,每到听到狼嚎时,总是把养子紧紧揽在怀里。
有一天,养母大意,把男孩独自留在房子里。再次传来狼嚎时,养母立刻想到养子,回房不见了男孩。养母迅速召集人们循着狼嚎声去寻找男孩。在附近的山坡上,人们惊奇地发现,男孩正在亲昵地与一只狼喜戏玩耍,狼对男孩毫无恶意。那正是人们曾经赶跑而救下男孩的那只狼。人们打算再次赶走狼救回男孩。养母意识到其中必然事出有因,便暂时劝阻了人们的动武计划,回住处取来一块肉,举在手中,以充满友善的神情,试探着接近狼与男孩。狼频频龇牙裂嘴示威。男孩搂住狼的脖子,安抚着狼的紧张情绪,显得对狼和养母同样亲近,成为拉近养母与狼之间距离的良好中介。终于,养母走到狼与男孩身边,将手中的肉丢在地上,给狼作为见面礼。狼也最终接受了养母,不再目生敌意。养母发现,那是一只母狼,意识到它或许就是男孩的前任养母,于是对母狼更多了一层友善。
从此,部落中的人们也接受了母狼,允许它在部落住处附近自由来往,并经常友善地分些肉给它。男孩也自然而然地与狼养母幸福地守在一起,玩耍游戏。后来母狼干脆搬下山来,住进部落,成为部落的一员,因此成为第一只狗。
这个演绎故事非常美丽动人,非常温情。很明显受到狼孩现象以及罗马城建造者罗慕落曾受母狼抚养传说的影响。据报道,近代已经发现过四十余例被狼抚养过的狼孩,没有一个狼孩成功恢复人的习性。据心理学研究证实,动物幼仔学习生存技能都有一个关键期,而且每项技能的关键期各不相同,每项技能都与某一个本能相联系。在关键期时,需要正确地刺激引导激发出其本能,此后本能发挥作用,提高而上升为技能。这一现象又称为印刻效应。关键期一过,本能便不再受激发,从此永远丧失了学习的机会。兽孩之所以智力低下,原因就在于,在其心智发展的关键期时没有得到正确刺激,而是被兽类养母误导走向了其兽母的心智发展之路。在演绎故事中,第一只狼被驯化为狗的过程,其关键因素是那个男孩被成功地恢复了人的习性,从而成为人与狼友好接触的媒介。由现代狼孩现象可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或许,演绎故事意在表明,在人类历史上,因为狼孩现象改变了人类对狼的态度,而以友好的态度对待狼孩的狼养母,并最终将某些对人类友善的狼驯化为狗。其实,这只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是狼与大多数哺乳动物一样,母性强烈,会拼命保护、夺回自己的孩子,狼孩尽管长就一副人形,其狼养母同样视若己出。人们救回狼孩会招致其狼养母的疯狂报复。
曾有一篇《母性之勇》的文章。上世纪五十年代,某地质队员在野外偶然挖到一窝狼崽,好奇地带回住地。老队员得知后情知不妙,立刻严令远远抛弃狼崽,挖坑深埋。同时,周密安排布置所有枪支以防意外。果然,半夜时分,住地遭到数十只狼的偷袭,尽管人们开枪击毙多只狼,狼群仍不顾一切地冲进曾经放过狼崽的院子。埋伏在院子四周的众枪齐发,狼群死伤惨重,最终落荒而逃。但是,仍有一只狼在枪林弹雨中跳上放过狼崽的屋顶,疯狂刨挖,很快挖穿屋顶。就在狼伸头钻向房间的那一瞬间,房内的人开枪将其击毙。最后人们发现,那是一只正值哺乳期的母狼,应该是那些狼崽的母亲。
姜戌在《狼图腾》中介绍,蒙古牧民尽管视狼如神,却忌讳养狼,原因可能就在这里。由此可知,远古人类救回狼孩不仅难以改善与狼的关系,还会因为狼养母的报复,爆发人狼大战,最终必以狼养母的被杀而告一段落。
《科技日报》2009年9月4日报道,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生物学家彼得?萨弗莱宁与同事以及来自中国的研究团队,利用线粒体DNA技术对来自亚洲、非洲和欧洲1500多种狗的基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目前世界所有种类的狗都起源于约1.6万年前中国长江流域南部驯养的狼,并认为在1万至1.2万年前,随着犬类的出现,中国长江流域人员的职业已从猎户或是(草药、果实)采集者转变成了农民,犬类诞生的时间段与该地区人口的职业变化准确地契合在了一起。萨弗莱宁表示,此次研究不仅表明了犬类具有唯一的地理起源,还揭示了犬类的诞生源于对动物的大量驯养,目前已知的被驯化狼群数量就高达数百只或者更多。
虽然也有相似研究支持狗起源于中东的观点,但狗起源于中国江南地区的观点应该更有说服力。
狼大致起源于四十多万年前,现在广泛分布于北美及欧亚大陆,是北半球最成功的物种之一。狼的适应能力极强,森林、草原、山地、平川、半荒漠、荒漠,乃至北极的苔原,都有狼的踪迹。狼的食谱非常广,它们可以结群围猎牛、羊、鹿、马等大型草原动物为食,乃至合作从熊之类大型食肉动物嘴下抢夺食物,也可以单独猎食鼠、兔、鱼、鳖、蚌、蛤,以及昆虫为生,对于腐尸烂肉也有一副好胃口。狼有极强的社会性,数只至十只组成一群,群内有严格的地位等级,最高等级即为首领。狼生性机敏,胆大心细,善于观察思考,善于总结经验,其智力大致相当于五六岁的孩子,在动物世界里名列前茅。《狼图腾》中记录了几场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围猎黄羊群和马群的战斗,极其传神,其中狼群表现出的战术素养,甚至令军事家叹为观止。狼的聪明可见一斑。狼平时一般单独觅食,往往在冬季猎物稀少时进行集群围猎,用集体的力量渡过难关。在遇到大型猎物时,狼也会通过嚎声召集同群成员合作,甚至有一定的集体复仇行为。
人类大约三百五十万年至四百万年前起源于非洲,以高度发达的大脑指挥因直立行走而解放的双手求得生存。大约二百万年前,古人类掌握了石器制造技术。毫无疑问,此时的人类也必然掌握了利用棍棒作武器的技术。棍棒的使用可能比石器更古老,至今人们在野外行动中,手中总会不由自主地拿一个棍棒或类似的东西,否则就会感到缺少什么,心里没有着落。可见手持棒状物行动已经被沉淀铭刻在人类的DNA上。中国古人讲究君子佩剑,可能正是DNA上那条指令的体现。拥有了工具的人类,生存能力空前提高,开始分批走出非洲,向北踏上欧亚大陆,与早己占据欧亚大陆的狼迎头相撞。由此展开了一场长达数十万年的、地球历史上最惨烈的战争。直到现代人类再次走出非洲,走向文明,掌握了以火药射击的枪支,开始了全面聚歼狼类,以至于狼类总体从人类视野里消失,躲进穷山恶水之地苟延残喘。
人类食谱极广,能吃嫩枝绿叶、果实、种子等植物性食物,更喜欢肉食。凡是狼能吃的东西,人类通吃无误。因此,人与狼之间,在食物资源上竞争激烈。只要有机会,人类会毫不犹豫地夺取狼的猎物,礼尚往来,狼也会如此,人与狼甚至互相猎杀对方为食。这正是人狼战争的惨烈之处。
人类的智慧和武器装备独步天下,而狼则拥有以高度灵敏的嗅觉和矫健的四肢为基础的游击战术,并以此演变出多种多样的战法,其炉火纯青的程度,即使人类也难望其项背。再加上两者都有非常严密的社会组织,堪称地球生命史上并立的双雄。这是人狼战争惨烈的关键所在。
人与狼的主战场在中国大陆。在这里,从一百七十多万年前的元谋猿人开始就一直有人类活动,陨县人、蓝田猿人、北京猿人、金牛山人、丁村人、山顶洞人,等等,则是各个时期人类的代表。毫无疑问,狼(包括其祖先动物)在这期间,直到不久前也未曾离开过这一地区。在这片广阔的区域中,以黄河下游以南到长江下游流域为中心区城。这里气候温和,植物茂密,丘陵平原相间,非常适合原始人类生存,当然也适合狼的生存。因此,原始人类与狼在此长期混居争斗。在正面交锋中,狼虽然不足以抗衡人类,但狼胆大心细的天性决定了它并不惧怕人类,遇到人类时,它不是回避,而往往是站在警戒线之外观察,乃至跟踪人类。尤其当人类携带有猎物时,更会如此,以伺机抢夺猎物,乃至迫使人类抛弃残骨碎肉。浦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记录了三则狼跟踪人的故事,都是屠夫身上的血腥味吸引了狼的注意。被一双贪婪的眼睛注视,是非常恐怖的事情,于是人会设法赶走狼,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弯腰捡起石块之类投击狼。最原始的时候,狼根据经验以为自己保持在警戒线之外足以逃脱打击,却想不到人这种直立的动物竟然实施超距离攻击。狼骤然遇袭负痛,只能仓皇转进。“吃一堑,长一智”,它以后再见到人弯腰时,知道自己要倒霉,只好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如此这般一代又一代重演的结果,狼就进化出“怕人弯腰”的天性来了。进化是一个长期选择淘汰的过程。可以设想,那些对人弯腰不敏感,或鲁莽反抗的狼,势将遭受到雨点般石块棍棒的重创,即使一时保得性命,也将导致它们无法成功生育后代,最终的结果是其遗传基因被从狼族的繁衍进化史中淘汰出局。其他地区的狼,或者因为与人类接触混居的历史短而断断续续,或者因为环境、猎物的关系而多以结群方式活动,狼群进退决定于狼王,而不是决定于个体心理,因而不容易进化出“怕人弯腰”的天性来。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至于事实如何,由于缺乏各地狼习性的观测资料,只好存疑。
在中国的大地上,人狼之间长期惨烈的战争,使原始人类把当地的狼驯化出怕人弯腰的天性。人类也在狼的强大竞争压力下改变着,被狼驯化着。澳大利亚兽医大卫·帕克斯顿甚至认为,野狼驯化人类的程度,更胜于人类驯化野狼的程度。或许狗就是狼驯化人类的副产品之一。
非洲是人类的进化中心,在人类进化史中,先后有多批古人类迁出非洲,踏上欧亚大陆,但又相继灭绝。现在遍布全球的人类是进化程度最高的人类,称为现代人类,大约十几万年前形成于非洲,五六万年前再次从非洲故乡走向全球。现代人类拥有更发达的大脑,更高的智慧,更优秀的学习能力,掌握了更先进的工具制造技术,并且拥有相当完善的用火技术。他们沿着古人类迁徙先遣队的足迹一路行进,通过竞争驱逐先期到达各地的古老人类,占领前者的家园。或许那些古老人类就是在现代人类和狼两大竞争对手的夹击下躲进了化石博物馆。走进其他地区的现代人类,或者因为环境的关系,或者因为当地狼的结群性更强,不怕人弯腰,因而从先遣队中接手的人狼战争仍打成胶着状态。只有来到中国北起黄河、南达长江流域下游的现代人类,在与狼的战争中略占上风,因为这里的狼更倾向于单独活动。这里的狼已经天性怕人弯腰,这里的狼更怕人类熊熊燃烧着的篝火。但是,狼并没有远走高飞,仍然生活在人类周围,仍然时时窥视着人类的活动,伺机利用百战不殆的游击战术捕杀一两个老幼病弱的人调剂口味。人类同样以暴易暴,只要见到老幼病弱的狼个体,必然严惩不贷。人们对时时刻刻或隐或现散布在周围的充满贪婪和凶恶的狼眼,总是惴惴不安,总是想方设法扫荡一净。大多数方法并不见明显成效。有一个方法,人们认为最有效,这就是掏狼窝、杀狼崽。一窝狼崽少则三五只,多则七八只,掏杀一窝狼崽,不费多少气力,却相当于捕杀了几个月后的几条大狼。特别是,在强烈的母性驱使下,母狼还会寻上门来,最终不免一死。
《聊斋志异》记载一则故事。两个少年在野外发现一个狼窝,窝里有两只狼崽,想带回家养着玩儿,但知道母狼一定会上门寻仇。于是两个少年想出一条妙计,各持一只狼崽,分别爬上一棵树静等。母狼回窝不见了狼崽,追踪寻到两个少年。母狼扑到一棵树下,急得抓树皮、爬树干,上窜下跳,恨不能将树上的少年扯下来撕碎。这时,另一棵树上的少年故意把狼崽弄得没命般嚎叫。母狼心疼孩子,于是放弃这一棵树,飞快冲到那棵树下,跳跃示威。第一棵树上又传来狼崽的嚎叫声,母狼于是又奔回第一棵树下。如此反复,母狼一刻不曾喘息,最终气绝身亡。利用伟大的母性把一个母亲折磨至死,那两个少年的作法可谓残忍歹毒之极,可谓母性之大悲,绝不值得宣扬。特别是在今天,地球上一切动物都已经成为人类手下的弱者,更应该严厉杜绝那两个少年的行为。当然我们不能以现代人的观点指责远古时期人类的野蛮和残忍。
俗话说“舍不孩子打不着狼”。姜戌在《狼图腾》中根据蒙古牧民的经验认为,这句俗话的含义就是让体形瘦小而胆大的孩子冒险钻狼窝掏杀狼崽。这句俗话的另一个版本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其中的“套”字很可能是被误传误记的“掏”字,暗示这句俗话所称的现象应该是人狼恶战时期的遗风余绪。
在长期的掏杀狼崽、诱杀母狼的活动中,人们会意识到保留活的狼崽更容易诱杀母狼,乃至母狼的同伴。随着这种杀逐野狼活动的持续,人们会逐渐认识到,保留活狼崽还能收到另一意料不到的效果。人类的孩子们天生喜欢小动物,特别是哺乳动物和鸟类的幼崽,这些幼崽无一例外地生就一副圆头圆脑圆滚滚招人喜爱的形象。于是,作为诱饵侥幸存活下来的狼崽,被人类的孩子们收养了起来。其实是作为超级猎手的现代人类,已经在长期的狩猎活动中,从狼、豺、虎、豹等猎食动物那里学得一手经验。这些动物当其幼崽长到一定大小时,就会特意捕捉猎物活崽,供自己的幼崽练习捕猎技巧。人类因此也乐意活捉鸟兽幼崽给孩子们玩耍,不论狼崽、猪崽,还是鸡崽、鸭崽,都会尽量活捉回来,送给孩子们作礼物。孩子们一定会兴奋得高呼乱叫,猎手们也从中获得极大成就感。这些动物幼崽既是孩子们的玩具,也是孩子们的教具,更是孩子们的宠物和玩伴。母亲们也会因为动物幼崽的憨态可掬,鼓励指导孩子们精心照顾小玩伴,从而无意中开始了饲养动物的试验。不过大部分动物幼崽都活不了几天,鸡崽鸭崽之类如果太幼小,禁不住孩子们没轻没重的玩耍,稍大一些则行动敏捷,极容易逃失;草食动物的幼崽享受不了孩子们赏赐的食物,最终不免饿死;虎、熊、豹幼崽能养活,但由于长得比人类的孩子快,体型很快就会超过孩子,而且个性都比较孤僻,出于对孩子安全的考虑,大人们绝不允许把这些幼崽养得太大。
在旧石器晚期的渔猎采集时代,现代人类获取食物的能力已经相当不错,有一定剩余,特别是食物丰富的季节有条件供应孩子们饲养小动物。在当时的条件下,最适合孩子们长期饲养的只有狼崽。一是狼的体型大致只有人的一半大小,既容易被人所控制,又适合用来在游戏打斗中锻炼孩子们的搏斗技能。二是狼的杂食性强,除残肉碎骨外,在游戏中还可以自己捕食鼠蛇蜥蜴等小动物,乃至一些昆虫为食,而捕捉小动物又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三是狼生性喜欢玩耍,是孩子们最好的玩伴。四是狼属社会性动物,等级低的个体向上服从。狼的等级建立在幼崽期,自然形成于幼崽的游戏争斗之中。收养初期的狼崽体型、体力远远不及孩子,因此能够很快使狼崽形成自己等级低于小主人的意识,而永远服从小主人。五是狼性忠勇,听从小主人的召唤,不易跑丢,遇到危险时更能舍生忘死保护救助手小主人。六是狼的个体之间拥有超一流的合作能力。《聊斋志异》中,被两只狼跟踪的屠夫为防备受到前后夹击,持刀背靠麦草垛与狼对峙。不久一只狼离去,迂回到草垛后面打洞,想偷袭屠夫后路。另一只狼则留在原地,假装睡眼朦胧,迷惑屠夫。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见到两只狼有明显的交流,而留下的狼就能明白同伴一定是另寻偷袭途径,离开的狼则能完全相信同伴能忠实执行监视任务。由此可见狼之间的合作之紧密。合作的基础来自平日接触中的情感交流,以及由此形成的互相理解能力。狼的这种善于情感交流的特点,使它更紧密地追随小主人,在逐渐长大的小狼眼中,只有同伴和上级,没有异类;而在小主人眼中,也只有同伴和跟班。对小狼有了感情的孩子便会阻止大人们粗暴对待小狼,同时也会潜移默化地引导小狼友好对待其他人。这样,小狼便会在人类的社会中顺利成长,成为人类部落中的一员。幼时有过养狼经验的人更会有意无意地鼓励自己的孩子养狼崽,从而逐渐形成养狼的传统。最终人类饲养的狼会自成种群,自我繁衍。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会自然而然地淘汰掉那些养不熟的“白眼狼”,而保留那些对人类更驯服的狼。当人类饲养的家狼不再与野狼交配,家狼与野狼之间出现生殖隔离,家狼就变成了狗。
地球历史上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于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在冰河期,全球平均气温比现在低五六摄氏度。当时江南地区的气候大致相当于现今黄河中下游地区,更适合当时的先民们生活,因此,当地的狼更有条件被人类驯化为狗。冰河期结束,气候变化剧烈,促使人类迁徙、交流,狗作为人类的得力助手,也被迅速传播到各地的人群之中。
狗是人类驯化成功的第一个家畜,也是人类驯化其他家畜的前提。鸡、鸭、兔、羊、猪等中小型动物,其幼崽奔跑速度非常快,一旦跑开,人类很难将其捉回。有了狗的帮助就不同了。狗可以帮助,甚至代替人们比较容易地捉回跑丢的这些动物幼崽。于是,它们,作为孩子们与狗的玩伴,最终变成家畜。
狗、鸡、鸭、兔、羊、猪之类家畜的驯化只能归功于孩子们。成年人,特别是成年男人要为部落的生存奔波,不可能终日与小动物们待在一起,驯化它们。成年女性,或者说妈妈们,大部分时间也在操劳,同样没有时间驯化动物。只有孩子们有空闲、有精力照看自己的动物玩伴,无忧无虑地和动物玩伴混在一起,滚在一起。当然,妈妈们也会抽空指导一下孩子们。其实,至今在中国乡下,饲养这些家畜仍然是孩子们和妈妈们的工作,男人们至多帮助维修、清理圈舍。对于喂鸡喂猪之事,男人们根本不屑一顾。至于牛、马之类大型动物的驯化,毫无疑问是成年男人的功劳。一方面是因为人类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动物饲养知识和经验,已经充分认识到饲养动物是食物匮乏时渡过难关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人类也拥有了相对完善的技术条件,如更得力的狗,更牢固的圈舍、绳索等,能够有效控制这类大型动物。其中狗的作用尤为突出,因为狗能够及时预警偷袭的狼。牛马驯化成功之后,畜牧业就真正开始了。至今,在中国乡下喂牛喂马仍然主要是成年男人们的事情。
在所有家畜中,只有狗与其野生祖先——狼不同名,以至于人们一直弄不明白狗是如何起源的。这一点正可以作为狗起源古老,而且不是人类有意驯化而来的有力证据。
在中国,狗有两个名称,狗和犬。在使用时,狗的这两个名称略有区别,“狗”显得比较卑贱,比如可以说“猪狗不如”,但要说成“猪犬不如”就寡淡无味了。而“犬”则显得比较高贵,比如可以说“犬马之劳”,而说成“狗马之劳”则会引起被夸奖者的不快。而且,被称为“犬”的狗往往在比较重要而且比较危险的方面是男人得力助手,如猎犬、牧羊犬、警犬等等,而被称为“狗”的狗,主要指用叫声看家护院的狗,主要对女人们有用。“狗”、“犬”两个名称,说明中国人对狗的作用有非常深刻的认识,这样的认识特点很难形成于引种饲养狗的过程中,也难以形成于因某种目的而有意驯化狗的过程中。这也暗示出,正是中国先民在中国这片大地上,由作为孩子们玩伴、玩具、教具和宠物,通过捕养狼崽的方式,把狼驯化选育成为狗。
狗的选育成功是人类生存技术的一次伟大变革,它使人类在与狼的惨烈战争中全面胜出。狼原本凭借以灵敏嗅觉和矫健躯体为基础的游击战术,与人类的智慧和技术相抗衡。而在人狗联合体面前,狼的这一优势荡然无存,人类因此得以大规模开辟新领地。有动物学家认为,人类踏上美洲大陆,仅仅用了一万多年的时间就占领整个美洲,其扩散速度之快任何动物都难以企及,其中正是得益于狗的出现。美洲如此,人类在欧亚大陆的扩张更是如此。
说来奇怪,在长达一百多万年的人狼惨烈战争中,狼类中的母亲们曾经无数次抚养过人类的幼儿,得到的是一个又一个孤立的狼孩,没有养成过一个狼人。人类中的孩子们则持续地玩养着狼的幼崽,大多能够养成家狼,最终选育为狗,狗则帮助人类全面赢得人狼战争的胜利,帮助人类全面占领了地球。
狗由人类的赤子之心和狼类的朋友之情熔铸而成,是人类的朋友。在其他动物,包括狼看来,狗其实是人类的帮凶。如果人类重回曾经的赤子之心,以一个地球责任者的眼光,而不是从自己种族私利的角度,放眼观望,一切动物、一切生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或许,这就是“狼心狗肺”里一直无从吐出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