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行者
重学《屠夫与狼》
行不择路专业号 | 2011-4-22

 

作者:王俊杰

不知从何年起,蒲松龄《聊斋志异》中《屠夫与狼》一文便被选入初中语文课本,作为文言文教材。原文共有三个小故事,都发生在屠夫与狼之间,初中课本选用是其第二个小故事。语文课除传授语言文学知识外,还承担着另一个历史使命,即传授道理。所以,课本上在每节课文之后,总要带上一句,这个故事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笔者记得老师讲:“屠夫与狼的故事告诉我们:对敌人要坚决斗争,决不能姑息退让!”当初年少无知,自然奉老师为神明,奉师言为金科玉律,因而牢记在心,至今不忘。

那一日,上初中的孩子也学到《屠夫与狼》一课,吃饭时兴致勃勃地谈起这则故事。为了应付老师在课堂上的提问,孩子便问起这则故事所阐明的道理。笔者自然而然地复述起自己老师的话,讲着讲着,突然失去信心,我能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去与敌人殊死搏斗吗?

显然不能!至少不能鼓励孩子现在就按照“对敌坚决斗争,决不姑息退让”的原则行事。我们已经有了太多太多的教训!看一看我们的社会中盛行不衰的窝里斗之风,难道与此无关吗?我们自小就被告知:与敌人要坚决斗争,决不姑息退让!可谁又曾告诉过我们,敌人是谁?结果是,每个人都对“敌人”有着自己的理解,每一种情况下都有与之相对应的理解:伤害过我的人是敌人,威胁着我利益的人是敌人,妨碍我的人是敌人!一个团体内部一旦出现纷争,“敌人”便泛化扩大,一个叫“窝里斗”的魔鬼便从潘多拉盒里跳出!我们的团体、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从此永无宁日。其实要认清“敌人”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例如,大街上两个路人因点小事发生口角,从开始互相指责,到互相说粗话,到对骂,到互吐口水,到对打,到互相死掐,最终两败俱伤。显然,口角开始时,两人并非互为敌人,到死掐时,则已经完全表现为视对方为死敌。也就是说,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一个对方由路人到敌人的演变过程。那么,什么时候开始视之为敌人呢?这是很不容易讲清楚的,也是“敌人”概念极易泛化扩大的根本原因,也是那个叫“窝里斗”的魔鬼在我们中华民族中兴风作浪的资本。

与其让孩子与“模糊的敌人”坚决斗争,不如不讲这样的道理,先教给孩子与人为善,视人为善,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去学会认清敌人的方法。更何况,让孩子与敌人搏斗,我们成年人又于心何忍?民族的希望又何在?!

笔者否定了自己老师的道理,那本是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的斗争哲学,但并没有否定故事能给人以启示的作用,只要认真体悟,就会发现其中更多的道理,甚至受用一生。

故事作者蒲老先生讲述了自己从中悟出的道理。在故事未尾,蒲老先生写道:“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这个道理是说,狼也是很狡猾的,它们会用小把戏骗人,却聪明反被聪明误,误了卿卿性命。作者告诉我们,人要相信自己,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猎人。

以下提笔者悟出的道理。

第一个道理:狼不是发现猎物就一味蛮干的莽夫,狼也表现出高度的理智。当屠夫投完担中的肉骨时,两只狼并没有采取前后夹攻的方式攻击屠夫,这也是屠夫最担心的局面。在狼看来,自己一方在数量上占优势,前后夹攻,猎物忙于应付,差不多可以置猎物于死地,但猎物是手中持刀的成年人,在搏斗中很难不挨上几刀,猎物进肚而身上流血是很不划算的;即使屠夫手中一无所有,挨上几拳也会疼在心头。最好的结果是自己毫发无损地吃到猎物。对于狼的这种智慧,在姜戎的《狼图腾》一书里介绍得非常精彩。由此,笔者又想起,《孙子兵法·谋攻篇》名言“必以全争于天下”,这句的意思正体现狼的行为中:必须以保证自己完整无损为前提争利于天下!这就是“谋攻”的原则。不幸的是,许多人都把那个“全”字解释为“全胜”,即全面战胜敌人,迫使敌人举国、举军投降,纯是“死读书,读死书”的学究之言。兵圣地下有灵,看到如此简单的道理竟被解释得玄之又玄,岂非欲哭无泪哉?狼都不做莽夫,我们人能做莽夫吗?

第二个道理:狼的身上有不为人知的东西。当屠夫奔到麦垛边,背倚麦垛持刀防狼时,局面暂时相持下来。不久,一狼以南径直离开,另一只则坐在地上监视屠夫。其实那只离开的狼是绕到麦垛后面打洞准备偷袭。说明两只狼表现出高度的合作行为,这种合作必然以信息交流为基础,那么两只狼又是如何交流信息的呢?《狼图腾》一书也有一个相似的故事,故事主人“我”一次只身匹马独闯近道,忽然发现前面山坡上蹲着一群十几只狼,狼王高居在上,同时还发现有一只狼悄然离开狼群向“我”跑来,大概是想侦察,其间并没有听到狼王的叫声,说明狼王是以某种不为人知的方式下令侦察兵行动的。设想,如果我们是那两只与屠夫对阵狼,如果不用语言,不用手势,我们怎样向同伴表达如下信息:“我去后面想法偷袭,你留下来监视,有情况就叫一声”。再设想,如果我们的老师在课堂上提出这样的问题,必定引得学生兴趣大发,暗自决心要搞个明白,所谓“立志做一名科学家”,就不再是由迷信崇拜而起的空话了吧?

第三个道理:狼不是天然的敌人。狼虽然凶恶,但并没有见人就扑向喉咙、必欲杀之而后快。就故事中的两只狼来说,开始时,它们不过是饿了找口吃的,闻到屠夫担中的血腥味才跟上来。就一般而言,食肉的哺乳动物绝大多数都不以人类为捕食对象,大概只有豹子天不怕地不怕,偶尔主动捕食人类。再就是个别的虎,由于某种原因捡食或捕食过人,而变成主动捕食人的食人虎。成语“为虎作伥”意思是说,被虎吃掉的人的魂灵,会引导吃掉他肉体的虎捕食别人。这是迷信说法,其实是说明了吃过人的虎变成食人虎的个别现象。当屠夫因害怕投下肉骨时,狼不劳而获,自然不会放弃;肉骨投完,狼仍然紧跟不舍,屠夫因担心而背倚麦垛后,狼仍然挡住去路。随着天色渐晚,孤立无助的屠夫心中的那份不安全感越来越强烈,不得不把狼视为以命相搏的死敌了。在狼一方面,吃完骨头之后,可能认为屠夫还有剩余的肉藏在身上,也可能是最终把目光锁定上屠夫身上,视之为可捕而食之的猎物。总之,两只狼把屠夫逼到麦垛边,到一只跑到麦垛后面打洞欲行偷袭时,它们已经完全与屠夫为敌了。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狼并非一开始就是屠夫的敌人,而是在找食吃的过程中由野兽逐渐演变而成的。想一想,在我们中华民族的潜意识中,“天然敌人”之类的观念原本就不少,如果再从教育中进一步强化这一观念,那么我们“与人为善”的精神又从何说起呢?我们不该反思吗?

第四个道理:缺乏对话手段是饿狼变成恶狼的重要原因。假如在这个故事中,两只狼与屠夫之间可以像“东郭先生”中那样对话,两只狼多半会识趣地离开,屠夫可不是好惹的:几百斤重的猪杀起来,都是眼不眨、心不跳,手起刀横直刺心窝。两只狼如果说:“今天把你吃定了!”怕是不待说完,就会有一只毙命于屠夫的飞刀之下。所以说,保持对话是避免冲突的有效手段,理解万岁吗!

第五个道理:小胜切不可得意忘形,善后工作必不可少。故事中屠夫暴起刺毙当面之狼后,立即寻到另一只狼,再刺而毙之。设想,屠夫杀死当面之狼后,就认为完事大吉,挑担赶路,那只打洞偷袭的狼发现同伴被杀,其结果有多种可能性,其中之一就是誓死为同伴复仇,对屠夫来说,后果将不堪设想。由此,笔者又联想到,孟良崮大战行将结束时,粟裕将军从统计上来的战报中敏锐地发现,歼敌数与七十四师编制人数不符,一定还有残敌没有被肃清,当即命令部队严密搜山,果然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七千余残敌正在集结。若被残敌逃脱,其后国军以这些残部为基础重建七十四师,其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必将凶恶百倍,岂非后患无穷?所以说,冷静是行事的最高准则,事前冷静,事近结束时更需冷静,冷静是理智的重要表现,人长脑袋为的就是“理智”二字,人的本质是用脑袋、用理智生存于世!

第六个道理:控制局势,静待时机。故事中,屠夫从因害怕而投骨饲狼,到骨尽后因恐惧而奔倚麦垛,到发现一狼暂时离去,最后发现当面之狼假装瞌睡时,暴起刺而杀之。笔者的老师讲述这一过程时总结说,这是屠夫姑息退让的表现,最终被逼无奈才斗争,并说狼终究是要吃人的,一切姑息退让都毫无一用。现在的笔者已经不能再这样地一只眼看世界。笔者从另个一角度发现,在整个过程中,局势都处于屠夫有意无意的“控制”之中,没有向屠夫所担心的坏的方向恶化下去。尽管屠夫并非有意识有计划地防止局势恶化,只是找到可用条件就利用一下。有意识有计划的措施才能称得上“控制”。所以,笔者��这个过程中悟出一个道理:控制局势在自己希望的状态或变化之中就是胜利!如果局势仍无好转或隐患尚未根除,就千方百计地继续控制局势,即使隐患可能更险恶,也不能冒然行事,要静待时机,时机总有出现的可能。常言道“世间万事万物总是在变化着的”,有变化就有时机。屠夫不是等来了“一狼去而当面之狼假睡”的大好良机吗?

上面是笔者重学《屠夫与狼》一文悟出的几个道理。当然,绝不仅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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